2016-03-08    第197期
2016-03-08 07:52:46    来源:尊龙凯时app-尊龙凯时官方网站    作者:刘成龙

青岛法院受理婚姻家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,2015年共受理婚姻家事案件近5000件。

  青岛日报/青报网讯 昨日上午,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,通报2015年青岛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和十大典型家事案例,并公布了《家庭暴力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操作规程》。

  据市中院民五庭庭长秦艳华介绍,近年来,青岛法院受理婚姻家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,2015年,全市法院共受理婚姻家事案件近5000件。“家事审判的基本定位是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,依法保护未成年人、妇女及老人合法权益。”秦艳华说,为此,法官积极研究家事审判规律,推进家事审判体制机制创新,如成立“家事心语工作室”,建立由法官、心理咨询志愿者、专家顾问参与的调解团队,在家事审判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等。

  “今年3月1日,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正式实施,家暴已经不是法律之外的家务事。”发布会上,市中院民五庭副庭长姜蓉公布了市中院制定的《家庭暴力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操作规程》。她说,该规程对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的种类、有效期、具体内容、申请条件、证据、举证责任、审查、复议、听证、送达、生效、执行等均作出了具体的、操作性强的规定。

  “‘人身安全保护令’分为紧急人身安全保护令和长期人身安全保护令,有效期分别为15天和6个月。”姜蓉说,保护令的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、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;禁止被申请人骚扰、跟踪申请人,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;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住所、学校、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内活动等内容。

  据了解,如果被申请人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期间,继续骚扰、殴打或者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,威逼受害人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等,申请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保护,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责任编辑:杨晓琛

分享到:
文明上网,登录发帖
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青报网立场。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