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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年前“菠菜地”改造记:因拆迁引发敛财案件 青报网-尊龙凯时app

2014-12-24 09:52来源:尊龙凯时app-尊龙凯时官方网站

    核心提示:马虎窝、菠菜地、脏土沟,这些曾经青岛西镇的老地名,在上世纪30年代初改建为平民院,共11处。据了解,在台西平民院有八所十四院,分布很广,从台西五路,四川路,台西四路,一直到观城路、嘉祥路、四川路、成武路、贵州路。这些平民院每间房子是十二平方公尺,建筑样式类同、格局拥挤。

    据档案记载,西镇在拆迁改建之初,原上下马虎窝、脏土沟及挪庄四处各有一部分平民无力自建,经社会局登记,共计554户,指定暂住菠菜地,等公建住所落成后移居。然而等到贵州路的平民住所完工后,再次查核该地户籍时,户数已增至648户。由于当时贵州路新建的平民住所共有房屋357间,除去管理员办公室三间、夫役二间、港务局保留十间外,尚余342间,无法容纳菠菜地暂住的全部贫民。

    市政当局为此调查住户情况,有100户被查出问题。其中,在开设小铺的9户中,有7户有自建能力;有20户私自添设余房对外出租;有64户与原册姓名不符。至于其他的548户,经再三斟酌,当局采取将人口简单户与无眷户合迁一室的方式进行拼凑,基本满足了贫民的迁移。1934年9月26日,正式开始迁移工作。

     然而,一起请愿事件,让整个迁移工作停顿下来。

    1934年底,王启明、刘四海等四人代表从挪庄暂居菠菜地的平民,以影响贫民迁移为名,控告林兆夏、迟万玉等六人吞款营私。据调查,林兆夏等人是经社会局核准承办,负责挪庄改建建筑事务代表。王启明等人的请愿书,“控告”林兆夏等人在包揽建筑挪庄平民住所过程中,“变卖公众应享权力、吞食捐款,伪造账目,取利分肥,为害贫众”,并希望市政当局能严处,并责令林兆夏等人腾房,以便菠菜地的贫民顺利入住。

    市政当局态度比较明确,无论王启明等人的请愿是否属实,都应不牵涉菠菜地棚户移居新住所,并劝导菠菜地贫民先行尽量迁入贵州路平民住所,对于无法迁移的住户,将另外公建平民住所,或拨地准许他们自建住所。同时,将彻查林兆夏等人的经手款项,公平处理。但王启明等人并不听从规劝,而是坚持从挪庄暂迁至菠菜地者应全部回迁挪庄,并请示社会局指定房价。在未得批示的情况下,王启明等人不断继续面递呈文,并要求向上转呈。

    1934年11月19日,社会局为避免事态扩大,曾提讯被告林兆夏等,令其立即为从挪庄暂迁至菠菜地者腾房,同时令这些贫民及早筹款并向第一区联合办事处缴费。然而,虽然林兆夏等人当时答应腾房,但事后却以房价争执为由,实行拖延。据1935年初的档案记录,菠菜地平民代表王启明、刘四海等曾送交该处一张大陆银行的三千元支票,声称为先领一部分房屋而缴纳的费用。按照当时挪庄东北西三区所报房价,每间约平均125元,因此社会局本欲令林兆夏等每区交房八间,共24间,以便转给菠菜地住户。

    林兆夏等人声称,必须按照所报房价全数交付,同时应算清六个月利息,以及各房屋内添设修饰等费用,如短欠分文,即不交房。为此,王启明等人认为林照夏等人为有意刁难,遂于1935年初,再次请愿,自称“现当严冬,贫民露宿于菠菜地,饥寒交迫,艰难万分”,希望当局能催促林兆夏等人及早腾房。由于社会局迟迟未予答复,王启明等人于3月18日再次请愿。

    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。

    1935年5月初,菠菜地贫民再次提出控诉,只是这一次被控诉的对象换成了王启明等人。根据菠菜地平民高文运、李福林等人的先后联名控告,“王启明、高旭东、刘四海等,敛财诈欺,强暴胁迫”。他们在控诉中,将王启明等人称为“土棍”(即地方恶霸),声称王启明等以为贫民追出挪庄房屋为由,屡次向民敛钱。同时,阻扰菠菜地贫民迁居公建平民住所,甚至殴打欲迁移的贫民。为调查情况,公安一分局对王启明进行传讯。

    5月13日下午,“王启明党羽”和菠菜地妇女小孩约六七十人,齐集公安一分局门外,要求释放王启明,并动手殴打上前制止的警察。由于公安分局将为首之人扣押,众人才散去。14日早上,王启明的妻子再次纠集妇女小孩等至公安局请愿,而且声势更大。各人手中,均持有标语旗,上书“打倒违法拘押贫民代表的公务员”,及“请各界主张公道”等字样,甚至一度欲向市政府进行请愿。5月25日,公安局派人到大陆银行等处进行调查,查明高文运、李福林等所控王启明等索诈贫民钱财等俱为事实。依据市政府训令,依法将王启明等九人扣押(刘四海一人在逃)。

    由于高文运、李福林等人要求发还被王启明等骗取的缴房款,公安局逐个传讯菠菜地住户,并分别情况进行安排:原住挪庄者,如能缴足建筑费,应限期拆迁至挪庄;一时无力缴足费款,情愿放弃居住挪庄者,可发还已缴房款,即日拆迁;无力缴纳挪庄房费,情愿领建简易平民住所者,准予缴款登记。

    闹得沸沸扬扬的官司终于得以平息,而菠菜地的拆迁改造也接近尾声。1936年2月,全部改造宣告结束,共645户分三批陆续迁出菠菜地,迁入公建平民住所。其中,1934年12月有194户迁入第八住所; 1935年1月有262户迁入第八住所;1936年1月有121户迁入第一、第八平民住所。

    (注:本文取自新浪博客“兰台蕙质”《(老青岛西镇)菠菜地改造记》 文章有删减改动)

责任编辑:张兆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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